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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及等级划分     (2021-2-7 17:48:24)


医疗事故分级规范与伤残等级分类:

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(2002年9月1日施行)根据医疗机构对患者人身酿成的损害程度,把医疗事故分为四级,并对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提供了参考规范。

一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死亡、重度残疾的;

二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中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严重功效停滞的;

三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轻度残疾、器官组织毁伤导致一般功效停滞的;

四级医疗事故: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。

《条例》把医疗事故具体分级规范的权利授予了政务院卫生行政部门(即卫生部)。2007年7月31日,卫生部以第32命令的情势发布了《医疗事故分级规范》(实行试试)(以下略称《规范》)。

《规范》把一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两个等级,即:一级甲等医疗事故(死亡)和一级乙等医疗事故(重要器官缺掉或功效完全丧掉,其它器官不克不及代偿,存在特殊医疗倚赖,糊口完全不克不及自理)。

《规范》把二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四个等级,即:二级甲等医疗事故、二级乙等医疗事故、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和二级丁级医疗事故。

《规范》把三级医疗事故区分清楚为五个等级,即:三级甲等医疗事故、三级乙等医疗事故、三级丙等医疗事故、三级丁级医疗事故和三级戊等医疗事故。

《规范》对四级医疗事故没有再区分清楚等级,规定的规范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它后果的医疗事故,并枚举了16种景象。

医疗事故伤残等级计算系数

具体年限或赔偿金额应根据患者的伤残等级来确定:

(1) 一级乙等(一级伤残)计算30年,即100%;

(2) 二级甲等医疗事故(二级伤残)按一级伤残的90%计算。计算公式为:居民年平均生活费×30年×90%(伤残等级系数,下同);

(3) 二级乙等医疗事故(三级伤残)按一级伤残的80%计算;

(4)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(四级伤残)按70%计算;

(5) 二级丁等医疗事故(五级伤残)按60%计算;

(6)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(六级伤残)按50%计算;

(7)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(七级伤残)按40%计算;

(8)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(八级伤残)按30%计算;

(9) 三级丁等医疗事故(九级伤残)按20%计算;

(10)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(十级伤残)按10%计算。

由于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中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(与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》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,延长了5年),故该项中“60周岁以上的,不超过15年;70周岁以上的,不超过5年”的规定,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 方式进行计算:60周岁计算15年、61周岁计算14年、62周岁计算13年、…68周岁计算7年、69周岁计算6年,依次递减,70周岁以上按5年计算。须注意的十,计算年限确定后,仍要乘以伤残等级系数。

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费用

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,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,绝大部分医疗案件,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,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,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。

对于医疗机构来说,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件,医疗机构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,而且要承担行政责任,对医院及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都有很大的影响,故医患双方都应当高度重视。

一、再次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费用该由谁出

1、提起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方,垫付鉴定费用。

2、患方和医方,都有权利对初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提出再次鉴定,谁申请谁支付鉴定费用。

二、再次鉴定的提起

1)提起人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当事人;

2)时效: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;

3)费用缴付方:一般为提起再次鉴定的当事人支付。

三、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

1)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;

2)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,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;

3)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,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,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;

4)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,由医疗机构缴付;

5)对首次鉴定不服,再次申请鉴定的,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;

6)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,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;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,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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