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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劳动关系中断情形时,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?     (2021-1-8 20:48:46)


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,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。

法律依据:劳动合同法第47条: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。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具体标准如下:
年限计算标准: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,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,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注意:

1、这里是“本单位工作的年限”,不是“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”,说明劳动合同法在计算工作年限时已经不局限于“连续工作年限”了,即使劳动关系有中断,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。

2、此前,根据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》(劳部发〔1994〕481号)之规定,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统一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。而劳动合同法以六个月作为分界线作出不同的规定: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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